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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創(chuàng)辦企業(yè)
可以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(chuàng)辦企業(yè)。
2.科技活動
可以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,參與科技項目招投標,申請科技人才計劃資助或者科技項目資助,申報科技獎勵。
3.行政機關聘用
可以以短期聘用、項目聘用等方式,接受行政機關聘用,提供相應的服務。
4.資格評定、考試、登記
可以參加本市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、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、執(zhí)業(yè)資格登記。
5.子女就讀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人員,其《居住證》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,可以申請子女在本市就讀。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,由居住地所在區(qū)、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具備相應接收條件的學校就讀。
6.參與高考
符合規(guī)定的境內人員的子女,取得本市高中畢業(yè)文憑的,可以參加上海卷統一高考,報考本市部委屬高校、在外地有招生計劃的市屬高校或者民辦高校。在語言文字適應期內,參加本市升學考試的,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。
7.基本保險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境內人員或者未加入外國籍的留學人員,可以參加本市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。以及參加本市城鎮(zhèn)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。
8.住房公積金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境內人員,可以按規(guī)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。異地住房公積金年限和余額累計計算。離開本市時,可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轉移手續(xù)。
9.專利獎勵
在本市實施其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的專利的,可以申報上海市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專利獎。
10.因私出國
在本市工作并暫住1年以上的,可以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(guī)定,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(xù)。上海戶口
11.外匯兌換
可以持稅務憑證及相關證明材料,到外匯管理到指定的銀行,將其在本市期間合法的人民幣收入兌換成外匯,匯出境外。
12.居留簽注、簽證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臺灣地區(qū)人員,可以申請辦理長期暫住加注和多次出入境簽注手續(xù)。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外國籍人員,可以申請辦理長期居留手續(xù)和與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簽證手續(xù)。
13.隨同家屬的待遇
持有《居住證》的人員,可以為隨同來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領《居住證》,并享有相應待遇。距離預定的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務只剩五年時間,但仍有近半數省份未出臺相關細則。專家認為,戶籍制度改革的實際進展不盡如人意,其中有改革成本巨大等客觀原因,但戶籍改革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的改革不應再拖延。
記者梳理上海、上海、天津、重慶、、深圳、武漢、、南京、佛山、東莞、西安、沈陽、杭州、哈爾濱等15個特大或超大城市的現行政策發(fā)現,這些城市均明確居住證申請門檻,但積分落戶并未在所有城市出臺,已出臺地區(qū)落戶政策也整體較為苛刻。
有觀點認為,戶籍制度改革推進緩慢的重要原因是改革成本較高。留學生落戶上海農業(yè)轉移人口市民化之后要享受基本公共服務,這就需要很高的成本。而作為主要的成本承擔者,地方政府改革積極性不高,導致其在具體實施中比較消極被動。
“未來新型城鎮(zhèn)化是以戶籍制度改革為核心的城鎮(zhèn)化,我贊成仍然要繼續(xù)保持改革的漸進性。上海留學落戶但漸進性不是說要拖延,我們必須要有時間表、路線圖和軍令狀。”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蔡昉表示,現在特大型城市推進戶籍改革,確實遇到人口密集、環(huán)境問題、交通堵塞問題,甚至可能有貧民窟等問題,少數幾個特大城市或許應該特殊施策。但是,要嚴格界定哪些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應該慎重,不能把這個范圍過分擴大。
上海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表示,現在中小城市已基本上放開限制,可以自由落戶,大城市卻控制得比較厲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