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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10日電 據(jù)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10日消息,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、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首都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》的通知,提出要全面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、經濟待遇、社會待遇。留學生落戶中介海歸上海落戶上海海歸落戶其中,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、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、上海市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,以及世界技能大賽銅牌以上獲獎選手及其教練組組長、國家和市級一類技能大賽第一名獲獎選手,可按規(guī)定直接辦理人才引進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隨調隨遷。 《意見》從構建終身職業(yè)技能培訓體系,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制機制,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。 在職業(yè)發(fā)展方面,上海市將實現(xiàn)技能評價結果與人才聘用、考核、晉升等用人制度相銜接。堅持以用為本,不唯年齡、不唯資歷、不唯身份、不唯比例。在技能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、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能人才,可按規(guī)定破格報考或認定職業(yè)資格或職業(yè)技能等級。 對直接參與2019年上海世園會、2022年上海冬奧會冬殘奧會等重大活動運行保障工作的技能人才,符合條件的可按規(guī)定破格晉升職業(yè)資格或技能等級。 《意見》提出,提高待遇是促進技能人才發(fā)展的關鍵。要全面落實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、經濟待遇和社會待遇。